各班级:
为深入学习践行太和二职高精神,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彰显我校优秀学子的风采,推动学风建设,更好地发挥优秀学子的榜样激励作用,进一步促进优良学风、校风建设,学校决定开展首届“百优学子”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体在校学生。
二、评选名额
初中部20名(确定12名),艺术部25名(确定17名),高一40名(确定33名),高二30名(确定23名),高三10名(确定5名),学生社团20名(确定10名)。
三、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不断追求进步。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无违规违纪行为。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活动成绩突出,尊敬师长,乐于助人,团结同学,勤学善思,能够发挥榜样作用。
2、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学习认真刻苦,善于思考,勤于实践,学习成绩突出,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和心理素质,曾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荣誉或奖励。
3、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文化、技能、体育竞赛活动,具有健康的身心素质,在文化、技能、体育竞赛活动成绩优异。
4、具有以下条件者将优先考虑:县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获得者;市级以上高中生学术作品、技能竞赛等系列活动的获奖者;学生预备党员。
四、评选流程
1、推报阶段。各班级要广泛宣传,努力征求各方意见,民主推荐,综合平衡,好中选优;各班级的申请表请于4月20日前交到团委办公室;
2、初评阶段。学校对各班级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考察、初审、综合评估,从确定正式候选人100名。
3、公示阶段。在校园显著位置张贴候选人名单,并公示一周。同时也接受全体教师及学生意见,并接受监督。
4、表彰奖励。评选结果将在校园橱窗、校园网站、校报等地进行展示宣传,并颁发荣誉证书,同时给予适当的奖励。
太和二职高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