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教职成〔2018〕191号
太和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中等
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集团学校,县直有关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国家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职普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教育部“做强中职、做大培训、做好职业启蒙”的工作部署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健全组织
为严格落实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一把手”负责制,教育局成立了2018年中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徐辉局长担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中心学校、集团学校,县直有关学校的校长为成员,形成一把手亲自抓、负责同志具体抓的良好工作机制。各学校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中职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教育局按照“全员升学”的目标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科学规划,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实现普高和中职协调发展,确保职普招生比不低于4.7:5.3。各校要树立中职招生一盘棋的大局意识,推动全县教育整体优质均衡发展。
二、广泛宣传,强化认知
教育局组织中职学校利用报刊、电视、宣传栏、网站、微信等媒体平台,向初中毕业生及家长宣传国家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扩大高校对口招生比例、免除学费及多种扶贫资助等政策。教育局统一印制的宣传图要在各学校宣传栏、教师办公室进行长期展示,作为班级文化在7至9年级教室张贴,同时面向社会宣传。各中心学校、集团学校、县直有关学校要认真组织召开全体教师和初中毕业生会议,并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将中职招生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务必让每一名学生知晓职教政策。中职学校要通过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校园开放日”、“技能大赛”、“文明风采”竞赛、“劳模进校园”等活动,展示职业教育魅力,扩大职业教育影响力,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三、扩大招生,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并举
教育局实行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并举,学历教育与短期培训并重的措施。扩大招生对象与范围,将招收非应届初中毕业生、应历届高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士兵等城乡劳动者,作为提高中职服务能力、做大做实中职招生规模的一个重要渠道。各学校在抓好全日制招生的同时还要重视非全日制招生,不折不扣的完成150人的非全日制招生任务(10月15日前报送附件2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小2寸照片3张)。
四、规范操作,严肃问责
中职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由毕业生所在初中学校统一组织,与中职学校联系,抓紧时间完成录入。各学校要认真组织、规范操作,并设立中职招生工作咨询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县外学校宣传必须到教育局进行审核备案,否则一律视为违规操作。教育局将对各校中职招生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并建立中职招生通报制度,对重视不到位、工作进展迟缓、不能很好执行政策的予以通报批评,实行严肃问责。招生工作结束后,教育局将总结招生工作经验,表彰奖励招生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并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终教育督导考核项目。
教育局将加强对中职学校和初中毕业生学校的监督管理,严禁不具备办学资质的办学机构在中等职业学校挂靠招生并注册学生学籍;严禁中等职业学校“一校两制”、为学生注册“双重”学籍;严禁利用虚假注册学籍信息虚报招生结果或冒领、套取国家资助资金;严禁对生源进行封锁;严禁有偿招生或买卖生源;严禁中介参与招生。凡违反招生纪律、扰乱招生秩序、造成较坏影响的,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学校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