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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培训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人: 】 【发布时间: 2019-11-21】 【点击量:

各中心学校、集团学校,县直有关学校,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推进我县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根据《阜阳市教育局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培训工作的通知》(教职函〔2019〕10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县 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

一、高度重视,健全组织

按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部署和要求,我县将中职招生纳入全县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行统一领导,按照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确保职普招生比不低于4.7:5.3,确保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为严格落实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县教育局成立2019年中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徐辉局长担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中心学校、集团学校、县直有关学校的校长为成员,形成一把手亲自抓、负责同志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各学校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中职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校要摸准应届初中毕业生底数,把中职招生任务同步分解落实到初中学校,明确初中学校的责任和任务,引导初中生源合理分流。要加大工作力度,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中职招生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比例不低于 47%。

二、广泛宣传,强化认知

各学校要利用图板、视频、宣传图册、宣传栏、广播、报刊、网站、微信等媒体平台,向初中毕业生及家长宣传国家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扩大高校对口招生比例、免除学费及多种扶持资助政策,同时面向社会宣传。各中心学校、集团学校、县直有关学校要认真组织召开全体教师和初中毕业生会议,并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务必让每一名学生知晓职教政策。中职学校要通过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校园开放日”“技能大赛”“文明风采”竞赛、“劳模进校园”等活动,展示职业教育魅力,扩大职业教育影响力,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营造良好氛围。

三、积极拓宽生源渠道,拓展职业技能培训

在做好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工作的同时,我县实行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并举的措施。扩大招生对象与范围,招收历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以及农村地区新成长劳动力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提高中职服务能力、做大做实中职招生规模的一个重要渠道。各中职学校要加强对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管理,精心组织教学,保证培养质量。

各中心学校、集团学校、县直有关学校在抓好全日制招生的同时还要重视非全日制招生,不折不扣的完成非全日制招生任务(10月15日前报送附件2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小2寸照片3张)。

各中职学校要结合贯彻省委、省政府建设技工大省和推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转变观念,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广泛面向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劳动力、新型 职业农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残疾人等各类群体开展培训。

四、规范操作,严肃问责

中职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由毕业生所在初中学校统一组织,与中职学校联系,抓紧时间完成录入。各学校要认真组织、规范操作,并设立中职招生工作咨询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教育局将对各校中职招生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并建立中职招生通报制度,对重视不到位、工作进展迟缓、不能很好执行政策的予以通报批评,实行严肃问责。

教育局将加强对中职学校和初中毕业生学校的监督管理。县外学校宣传必须到教育局进行审核备案,否则一律视为违规操作。严禁不具备办学资质的办学机构在中等职业学校挂靠招生并注册学生学籍;严禁中等职业学校“一校两制”、为学生注册“双重”学籍;严禁利用虚假注册学籍信息虚报招生结果或冒领、套取国家资助资金;严禁对生源进行封锁;严禁有偿招生或买卖生源;严禁中介参与招生。凡违反招生纪律、扰乱招生秩序、造成较坏影响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和学校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太和县教育局

2019年5月29日